①足够的面积。过小的面积是不能引起视觉刺激的,在同一构图中,主要信息的面积一般要大于次要信息,以免视觉不知所云。

②适度的对比。构图中的对比因素少,画面平静呆板,不容易引起视觉的刺激;对比因素多,对比强烈,但可读性差,只有对比适度,形象鲜明,才会具有良好的视觉吸引力。

③简练。简练的形式无需视觉特别刺激,就可以感知,构图时要尽量寻求精练的形式语言,切忌画蛇添足。

④新颖。新颖独特的形式容易引起视觉的刺激,构图切不可因循守旧、墨守成规,应努力开发和创造出更多的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构图形式。

⑤有序。一般视觉阅读的习惯是从左至右、从上向下、从大到小,并往往在画面的中心部稍有停留。在一幅画面中,左侧、上部、中心以及画面中较大的形态具有较高刺激度。

在平面设计中,文字、图形、色彩、标志、背景和边框等设计要素,分别呈现相对独立的形态,构图也就是将这些不同的形态组织在一起,形态之间一般存在:

①形状关系。设计要素的形态之间自身就存在着形状差异,如大小、长短、宽窄、方圆、曲直、简单与复杂、几何形与任意形、清晰与模糊等等。差异小的形态相互调和,差异大的形态对比强烈。

②位置关系。每一形态都在画面中占据一定的位置,这就构成了形态之间上、下、左、右、中的位置差异,位置变化还会构成形态之间的相离、相接、相叠等关系,造成密集和疏散的对比。

③面积关系。形态的大小不同,构成了形态之间的面积差异,一般面积大的注意值高。

④方向关系。形态之间往往自身就存在横竖、正斜、平行、成角等方向差异,构图中除利用或调整形态自身方向差异外,还可以有意构成形态之间的方向对比,一般方向对比性强的注意值高,方向对比弱、秩序感强。

⑤层次关系。形态之间相互重叠,可以构成形态位置上的前后变化,在二维平面中营造出空间深度的感觉。推荐阅读:设计构图是一种造型艺术!如何造?

如变化统一、对称平衡、节奏韵律、比例均衡、对比调和等。应用这些形式法则,可以使构图产生美感、增强可读性,根据设计主题创造性的应用形式规律,可以获得最佳传达效果。

平衡是指画面空间中各部分的视觉量感,在互相调节中形成相对静止的状态,在构图处理中使各要素形成不偏不倚的安定状态,就可以产生平衡、稳定、庄重、肃穆的美感。

中心对称,以一个点为中心,形象以一定的角度作放射状旋转排列,形成稳定而又富于动感的平衡状态。

②变化平衡,形态间的形状、大小不同,通过比例、距离与位置的调整与安排,形成视觉量感的非对平衡,画面富于变化、灵活生动。

构图中的秩序是指画面中的形态按一定的规律组织起来,形成一种在视觉和心理上产生美感的有条理状态。

①同一秩序,也叫重复和反复,是指同一形态要素或不同形态要素组成的同一单元,按一定组织规律重复排列所形成的有规律、有节奏的形式。

②渐变秩序,同一形态在重复组织时,按一定的规律逐渐变化自身形象或逐渐变化组织规律,形成视觉上微妙的渐变效果,如由小渐大、由弱渐强、由明渐暗等。

不同的形态在位置上共同遵循同一规律组合,形态按同一边线排列组织,可以形成一侧整齐,另一侧富于变化的秩序感,一般可以分为齐左、齐右、或者上等形式。

①类似调和,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形态在形状上存在着差异,构图时,在形态中构成相同或类似的部分组织在一起,具有柔和、融洽、和谐的美感,但视觉冲击度较弱。

②对比调和,不同的形态组织在一起,形态之间存在着对比,构图时通过调整,如适当改变一下它们的形状、大小或位置,削弱对比的强度,形成活泼、明快的画面感。

相异因素组织在一起所形成的对立感觉叫对比,差异越大、对比越强,注重强调形态要素之间在形状、面积、位置等方面的差异,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。推荐阅读:对比!增强感染力的构图方式